照明灯具的光通量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不能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50lm。疏散用手电筒的发光色温在2500K 至2700K 之间。
系统自检
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h 后每隔(30±2)d 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s~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一年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
火灾发生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立即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帮助人员安全、迅速、有序地逃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1.应急转换时间
在火灾突发的情况下,如正常照明关断,人们极易引起恐慌。对于人员比较熟悉环境的一般场所,在几秒钟之内即产生逃生的本能反应,此时照明中断可能引起较大混乱;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特征和状态复杂,如商场、机场和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较长的地中断照明时间,必定会导致相互撞伤、踩伤等伤亡情况发生。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其它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2.蓄电池组初装容量
100m 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 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 min。
1.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 或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除高大空间场所,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全电压。
2.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输出回路不超过8 路;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6A。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河北消防设备销售价格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5/1/8 13:15:3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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